关于授予张裕、海尔“全国企业审美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称号的决定

2012-09-19

 鲁企文[2012]15 

 

各有关企业,各有关单位: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企业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优秀企业文化在企业科学发展中起着独特的巨大作用,不可或缺、不可替代。我们所倡导的优秀企业文化,本质上是“真、善、利、美”相统一的,高层次、高品质、高境界的企业审美文化。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和海尔集团公司是各自行业的排头兵、领头雁,在企业审美文化建设方面成就突出。

为提高全省及全国企业审美文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推动企业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构建进程,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人才学会企业审美文化委员会和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决定联合授予: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海尔集团公司

“全国企业审美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称号

希望受表彰企业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希望全省及全国广大企业以受表彰企业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审美文化建设,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人才学会     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

企业审美文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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